一、对申请人(低保对象)家庭人均金融资产如何规定?
除生活困难且靠家庭供养的重度残疾人(含三级精神、智力残疾)家庭人均金融资产不得超过当地年低保标准8(含)倍,其余申请人(低保对象)共同生活家庭成员人均金融资产不得超过当地年低保标准4(含)倍。
二、低保金如何核定?
低保金按差额补助或分档补助两种方式核定。实行差额补助的,低保金按照核定的申请人家庭人均收入与当地低保标准的差额计算,基本计算公式为:家庭月低保金=(当地月低保标准-家庭月人均收入)×保障人数;实行分档补助的,低保金按照当地设定的分档补助标准,综合考量低保对象收入水平、困难程度和人员情况的差异,给予其不同档次的补助。
三、低保金如何发放?
低保金原则上实行社会化发放,通过金融机构按月直接支付到低保家庭个人账户上。原则上,低保金从确认同意的次月起发放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