民政部近日发布《关于表彰全国先进社会组织的决定》,授予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等281个社会团体、社会服务机构和基金会“全国先进社会组织”称号。我省福建省乡村振兴促进会、福建省诚信促进会、福建省公安民警英烈基金会、泉州市慈善总会、福州市仙游商会、漳州市家居商会、厦门市思明区镇海社区邻里互助促进会7个社会组织获得这一称号。
“全国先进社会组织”是我国社会组织领域的一项重要表彰,自2004年以来已举办四次。本次“全国先进社会组织”评选严格按照《民政部关于开展第四次“全国先进社会组织”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》相关规定进行,经推荐审核、意见征求、社会公示等程序,民政部最终确定表彰名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