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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省7个社会组织获得“全国先进社会组织”称号

来源:福建社会组织发布时间:2022-01-13 15:00:12浏览数:0

  民政部近日发布《关于表彰全国先进社会组织的决定》,授予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等281个社会团体、社会服务机构和基金会“全国先进社会组织”称号。我省福建省乡村振兴促进会、福建省诚信促进会、福建省公安民警英烈基金会、泉州市慈善总会、福州市仙游商会、漳州市家居商会、厦门市思明区镇海社区邻里互助促进会7个社会组织获得这一称号。

  “全国先进社会组织”是我国社会组织领域的一项重要表彰,自2004年以来已举办四次。本次“全国先进社会组织”评选严格按照《民政部关于开展第四次“全国先进社会组织”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》相关规定进行,经推荐审核、意见征求、社会公示等程序,民政部最终确定表彰名单。

    链接:民政部关于表彰全国先进社会组织的决定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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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     福建省海峡社会组织研究院于2007年经福建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批准,在福建省民政厅登记成立,是一家以研究社会科学、社会组织发展、社会公益服务为主的社会服务机构。研究院现有专职工作人员18人,外聘知名专家、研究员和顾问23人,于2017年3月建立了党支部,2018年10月在福州市总工会登记成立了“研究院工会委员会”。

        研究院成立至今,一直朝着专业化服务发展,充分发挥研究院的优势特点,提供专业评估、咨询、辅导,在评估、年报、财税、项目、内部治理等方面多维度服务省市区县社会组织;同时,研究院在研究社会组织的发展和创新上也作了大量探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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